关于举办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丁颖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学院预赛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3-09-07浏览次数:909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进一步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24年“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团委计划于9月至12月举办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丁颖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至12月

二、参赛对象

2024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4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其中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三、赛事分组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设置五个组别。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

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形式

1.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人只可参加一个项目。鼓励学科有效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组队,行成学科优势互补、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报名截止后,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2.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者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6.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效竞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赛。

五、评审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评审标准

学院组织院内预赛,择优推荐作品至校赛;校赛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由校团委对各学院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评审要点详见附件4。

(二)奖项设置

竞赛设金奖、银奖、铜奖,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成为我校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重点推荐对象。

六、推进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9月)

学院团委及时部署,拟定院级竞赛通知并挂网,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工作,要求通知到班级。开展院级竞赛宣讲会、发布宣传推送

(二)院级竞赛阶段(2023年9月至2023年10月)

竞赛正式开展学生请于10月9日前按下方通知将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团委举行院内初赛做好参赛作品的收集和评审工作,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校级竞赛。为更好地促进项目分层分类交流,学院选拔作品时应适当考虑研究生项目和本科生项目的比例。

(三)校级竞赛阶段(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

学院团委报送推荐作品至校团委,我院今年名额为8名。由校团委组织校内外有关专家进行作品初审和终审,终审决赛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作品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参赛队伍以队长所在的学院进行申报,需完成20页以内的PPT作为项目介绍材料(转PDF格式),并填写好《2023年“丁颖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申报表》(详见附件1),同相关附加材料(若有)一并提交至学院。

2.上交内容与方式:

电子版:各队伍10月9日前附件1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项目介绍PPT及附加材料等文件压缩包发送至scauart310@163.com。

纸质版附件1申报表、项目介绍PPT及附加材料均一式一份,其中申报表封面封底统一使用黄色虎皮书,10月9日前交至艺术学院310办公室

 

3.学院微信咨询群请扫以下二维码。

 

附件:附件1:2023年“丁颖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表.doc 

         附件2:2023年“丁颖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xx学院.doc

         附件3:2023年“丁颖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各学院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4:2023年“丁颖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评审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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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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