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区内养宠物的检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6浏览次数:1101

  各同学: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学习、交往的重要场所,维护宿舍干净整洁是宿舍每个同学的责任。近期发现我院学生违规在宿舍区内饲养宠物的行为较为严重,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及违规处理办法》(华南农办〔2016〕33号)第十七条:禁止在公寓区内饲养宠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经研究,学院拟定近期开展学生宿舍区内养宠物的检查专项行动,请各年级各班务必认真对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于4月17日17:00之前收集好本年级宿舍区内自查情况(附件一),并发给各自年级辅导员。
     二,各年级级委配合宿管部于这周内检查完我院所有学生宿舍,凡未经自查上报而被查出宿舍区内饲养宠物行为,做好取证登记并上报辅导员。
     三,凡宿舍区内饲养宠物的宿舍,限期一周内进行整改,4月24开始的第十周,各年级辅导员带队进宿舍检查,一经发现宿舍养宠物行为,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艺术学院
201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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