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贷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1747

各年级同学:

根据每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具体要求作如下安排,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

一、申请贷款人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且是经济困难学生;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遵纪守法,入学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并承诺将贷款行为相关的个人资料和信用情况如实提供给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5. 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 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7. 本人没有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不允许贷款。

二、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不包含有固定收入和已经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应贷尽贷。

三、贷款额度

原则上只贷学费及住宿费,本科生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贷款金额最高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此标准内确定自己的贷款额度。

四、贷款申请人需要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首次贷款

①贷款申请人开学前可在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并申请本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填写好信息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表上仅需由一个资格认定部门出具并加盖一枚公章加盖任一单位公章,并且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

提示1

①资格认定部门为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必须是从国开行系统导出,不接受自行从网站下载的申请表。

如果首次贷款的学生持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就读高校申请助学贷款,则《申请表》无需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且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作为《申请表》附件归档保留。

②开学初申请贷款学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到所属学院办理申请手续。

提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2.续贷

①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经办人应认真审查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的有关内容。

②申请学生到所属学院资助部门办理续贷手续。

③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④从系统导出提交《申请表》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提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份。

提示2

续贷学生需要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维护有关信息。若忘记登陆密码,可联系学院负责奖助贷工作的老师进行密码重置。

五、贷款工作时间安排

   各年级请于915日中午前,收齐并整理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同学的纸质版材料,要求认真审核,材料不齐全者,谢绝贷款申请。

各年级要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核查,核实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各学院贷款学生名单要张榜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认贷款人数及申请贷款金额。公示名单一旦确定,将不能进行更改。

六、操作说明

1.首次贷款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OnlineIndex.jsp,点击“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高校)”进入页面。首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注册。填写的相关信息中,需要填写高考考生号,请查看正方系统,并告知学生。按要求填写好内容后,注册完成,请各位同学牢记用户名及密码。若以后忘记密码,可通过学院负责奖助贷的老师在系统上重置密码。注册完成后再次进入系统,进行贷款申请。

当中“学住费”填写申请贷款金额,生活费填0;贷款到期日可由学生自行选择,不可少于5年,最长期限为20年(贷款到期日即为各自这笔贷款的本金到期日,如有不明白的,可以联系学院负责奖助贷的老师)。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下角“确定”,回到贷款申请页面,选择新增那笔贷款,点击“导出申请表”,完成即可。

2. 续贷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高校)”进入页面。点击左边菜单的“贷款申请”,然后点击左下方“新增”后,弹出页面。

填写续贷声明,对上学年的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不少于100字的描述。当中“学住费”填写申请贷款金额,生活费填0;贷款到期日可由学生自行选择。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下角“确定”,回到贷款申请页面,选择新增那笔贷款,点击“导出申请表”,申请表里资格审查情况内容为下图,不需再申请表上盖章,只要手写签字即可。

各年级学生在系统申请后,学院会根据学生上交纸质版贷款申请表和国家开发银行的系统上信息及数据(纸质版和系统上的数据一定要一致),在贷款管理系统上进行审核。请务必填写各自准确的电话号码,如有问题,会直接联系各位同学。

 

如果在填报的过程中有疑问,可以联系学院负责奖助贷的宋老师进行咨询,办公地址:院楼305,电话020-38676322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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