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规范在公共区域涂鸦的通知

发布者:陈越发布时间:2019-06-13浏览次数:1332


学生班:

加强我院学生在校园公共区域的涂鸦管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学生必须填写《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涂鸦申请表》(附件1),并由所在的年级辅导员签字。

2、学生须携带《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涂鸦申请表》和涂鸦内容,至艺术学院305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3学院审核通过,向校党委宣传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涂鸦。

4、未经审批同意擅自涂鸦者一经确认,将按《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第十二条进行处理。

艺术学院

2019.06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涂鸦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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