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助学办的通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在是实时认定,2019-2020春季期如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发生变化(如疫情等原因),确实困难,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春季期)的学生(注意:本学期已经获得国助的学生不可再申请),可以申请春季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以及申请国家助学金(春季期)。具体如下:
一、 申请对象:
不在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已集中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内(已享受国家助学金),因疫情影响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家庭所处重点疫情地区的学生,尤其是湖北籍的学生。
二、 提交材料内容:
(一)学生需提交至学院: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佐证表
附件3:家庭经济信息采集
附件4: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以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佐证材料电子版,佐证材料不得出现涂改、修图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度困难认定资格,并不得参与当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二)学院需提交至学校:
附件3-附件4电子版
三、 提交材料时间及地址:
2020年3月17日中午前将附件1--4发至邮箱:1874211511@qq.com
附件:艺术学院2019-2020学年春季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rar
艺术学院
20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