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蔡炫发布时间:2020-05-09浏览次数:208

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党支部开展党内各项活动的重要阵地。为了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规范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学院党委组织员负责,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内的设施和资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外借,任何人不得损坏室内设施和资料,如有损坏、丢失,破坏者需照价赔偿。

三、党员活动室内的书刊、器材等是党员学习教育的专用物品,不能改做它用,不能随便损坏或丢失。

四、按照“经常性使用、规范化管理”原则,向党支部开放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发挥教育功能。借用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每次使用应由借用人做好使用情况登记。

五、党员活动室每次使用后,借用人须及时整理室内物品和打扫卫生,保持整洁的环境,检查设备和资料完好情况。

六、党员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保持党员活动室干净卫生。会议或学习期间请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震动状态,保持室内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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