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1.关于《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第三条:文化艺术、思想道德建设等竞赛活动获奖加分;之第三小项:非上述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含公司主办的竞赛类活动),加分标准一律按院级标准加分。本意是学院本着激励学生积极投身综合素质竞赛的鼓励和肯定,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非为任意各类型协会竞赛活动全部加分。涉及到实际各类情况的加分和减分,需在提供具有绝对说服力的佐证材料的基础上,经各年级综合测评组统一商定讨论。
2.在认定所参与活动是否具备加分条件以及关于加分分值的浮动空间存在争议,需由各年级综合测评组统一商定。
3.各班在综合测评中的加分减分由各年级评审小组统一审核管理后,交由学院测评小组审定。
4.加分减分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请各班严格按照《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评审细则》及本补充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及年级测评研究决定。
艺术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
2020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