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新媒体(网站)的安全保障、运维管理,确保新媒体(网站)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开展调查统计:统计对象为以学校或学院等名义开设并作为单位(部门)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的新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在微博、微信、QQ、抖音、今日头条等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平台上开设的公众账号。学院党委已于2020年5月7日开展过相关统计,如有更新,请于2020年10月22日向学院党委报备。
(二)严格落实整改。各新媒体负责人要对新媒体(网站)账号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内容发布。严禁发布不实、虚假、有害和错误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新媒体(网站)内容应及时更新,鼓励发布原创内容。转载应注明来源,保证来源可追溯,使用网络图片应注意不侵犯知识产权。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涵。对内容长期不更新(即“僵尸号”“僵尸网站”)、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运维管理不规范、发布内容与官方认证身份不符等新媒体(网站),请于2020年10月25日前注销停用的账号,并将相关变更信息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备。
联系人:蔡炫 联系电话: 85282514
艺术学院党委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