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及文化氛围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调动广大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检查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检查办法
1.艺术学院学生宿舍检查由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社区学生工作队统筹,年级委员会、班级生活纪检委员协助成立检查小组负责检查工作。
2.班级生活纪检委员每周一次对本院宿舍进行抽查;社区学生工作队、各年级委员会、班级生活纪检委员每月一次对本院宿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二、检查结果反馈
1.本着公平、公正、客观、求是的原则,切实记录并反映我院学生宿舍的真实情况;检查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或不守职责,应及时上报学院,由学院予以处理。
2.社区学生工作队每月23日前负责将本月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上交指导老师,并进行公布,以此作为个人和集体综合测评、各项奖励以及入党等事宜的重要参考因素。
3.检查小组检查后将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宿舍,若问题较严重,应将宿舍号及问题上报学院办公室并通报辅导员,同时提出整改建议。
三、宿舍行为规范
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爱护宿舍内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灯具、电话设施等公物。
2.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宿舍时,关闭电源 。
3.自觉保持宿舍环境的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袋扔到指定垃圾箱内。宿舍内
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泼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里,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在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
4.学生应维护宿舍内的生活秩序,不在宿舍楼内打球、踢球等。
5.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必须认真参加清扫宿舍楼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服从学院劳动安排和检查。
6.提倡健康文明生活。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搓麻将、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宗教等活动;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学校老师、检修或卫生检查人员来到宿舍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有关问题。同学之间要互帮互助,相互关心,形成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8.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学生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四、评比细则
1.等级说明:A(90分-100分);B(80分-89分);C(60分-79分);D(59分以下)。
2.评分细则:
①宿舍内部整体美观,各类物品布局合理,摆放整齐。【30分】
②A.地面洁净,无纸屑、食品残渣等垃圾;
B.厕所、冲凉房干净整洁,无异味;
C.床铺干净,被褥叠放整齐;
D.墙壁干净,无乱贴、乱画、乱挂、乱刻等现象;
E.柜子、暑假、桌子、阳台等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明显灰尘;
F.宿舍阳台干净、整洁、有序,宿舍门口无堆放杂物、植物、运动器械。【30分,违反一项扣5分,扣完即止】
③无私自移动或拆卸宿舍内家具现象;【10分,如有违反则没分】
④违章电器(功率为1000W以上用电器属违规);【20分,如有一件扣10分,扣完即止】
⑤饲养宠物; 【10分,如有违反则没分】
五、奖惩办法
(1)每次检查评分95分以上的优秀宿舍,给予通报表扬,给予“优秀卫生宿舍”称号。
(2)每次检查中C等及以下(即80分以下)宿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宿舍全员扣除综测评分0.1分。
(3)每月两次被评为不及格的宿舍,其宿舍成员要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4)如在检查中有不服从管理者以及不配合检查者,将给予其院内通报批评,并责其做出书面检查。
(5)本学院实行每周一抽查,每月一全面检查。
艺术学院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