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党员: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总结近年来学院党建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和展示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及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等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激励我院各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争创一流”工作中建功立业,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我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为做好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即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党建和业务有效融合,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完成各项任务,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两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教师在本职岗位上、学生在学习上做出显著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个人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支部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所在党支部近两年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先进党支部的申报工作。以自愿申报为原则,各党支部结合支部实际情况组织申报和报送材料。
(二)优秀党员的推荐和申报工作。以自愿申报或支部推荐产生,推荐比例为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正式党员数3%、学生正式党员数1%的比例四舍五入。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申报工作。以自愿申报为原则,各党支部结合支部实际情况组织申报和报送材料。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申报工作。以自愿申报为原则,各党支部结合支部实际情况组织申报和报送材料。
针对候选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由学院党委进行材料审核和评议,最终确定名单将进行公布公示,并择优推荐到学校参加学校评选。同时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三、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4),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
请于2021年4月28日前,报送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yishudw@126.com,纸质版交到310徐海婵处,过期不候。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