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1-05-20浏览次数:310

各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为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立志成才,我校将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华南农业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2021520-31日。

三、评选条件

1.在读学制期限内,每年获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之一。

2.在读学制期限内,非新生年级,曾获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

3.在读学制期限内,曾获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者,且每年获得校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研究生毕业生请提供以下材料:

1)华南农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生评选审批表(见附件3)学院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2)个人成绩单(加盖学生成绩专用公章)、获奖证明等各项相关材料;

3)华南农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拟获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

(二)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提交校奖助学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发文。

五、奖励办法

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六、评选及宣传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

2.学校将通过网页、微信平台、易班、宣传栏、校报等方式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激励在校大学生成长成才,掀起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良好校风学风建设。

请各同学于524日前将申请材料发到artmfa@qq.com,命名“某某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5281046


      2.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

      3.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

4.华南农业大学2021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拟获奖名单汇总表

5.华南农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5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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