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学位办和学校有关规定,我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对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及专业水平进行了全面审查,范菀洛等663人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拟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就拟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8日至10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电话或书面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
受理地点:院楼306室
联系人:钟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85283626
附件:艺术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和不授予公示名单.xlsx
艺术学院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