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现将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二、评审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
(1)新生:9月29日(周三)前,提交4个附件材料(附件1中的国家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3、5;附件4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新生))
(2)老生:10月9日(周六)前,提交3个附件材料(附件1中的国家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3;附件3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老生))
注: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后续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用于审核,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务必自查文件一一核对清楚是否具备基本条件,并时刻留意学院通知补交证明材料。
2.学业奖学金:10月9日前,提交3个附件材料(附件2中的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2;附件3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老生)/附件4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新生))
注: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材料满足条件并获得名额者,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
三、各年级指标
学业奖学金 | 19级 | 20级 | 21级 |
一等 | 7 | 11 | 24(其中含推免生12人) |
二等 | 11 | 17 | 17 |
三等 | 18 | 29 | 29 |
国家奖学金:19级与20级各一个指标,按提交材料审核,各年级排名优先者获评。
四、工作要求
本次艺术学院所有证明材料均采用电子版形式,请大家将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后上传,每个人一个压缩包(含证明材料+自评表),命名格式:年级+姓名+研究生(国奖/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到scaulw@scau.edu.cn。
2019级、2020级材料截止时间10月9日。
2021级国家奖学金材料截止9月29日,学业奖学金材料截止至10月9日。
等奖学金评选结果公布后,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导出材料交到学院310。
其他填写事宜请认真阅读附件。
艺术学院党委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