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威发布时间:2021-09-26浏览次数:2404

研究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现将我校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二、评审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

(1)新生:9月29日(周三)前,提交4个附件材料(附件1中的国家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3、5;附件4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新生))

(2)老生:10月9日(周六)前,提交3个附件材料(附件1中的国家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3;附件3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老生))

注: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后续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用于审核,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务必自查文件一一核对清楚是否具备基本条件,并时刻留意学院通知补交证明材料。

2.学业奖学金:10月9日前,提交3个附件材料(附件2中的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2;附件3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老生)/附件4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新生)

注: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材料满足条件并获得名额者,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


三、各年级指标

学业奖学金

19

20

21级

一等

7

11

24(其中含推免生12人)

二等

11

17

17

三等

18

29

29

 

国家奖学金:19级与20级各一个指标,按提交材料审核,各年级排名优先者获评


四、工作要求

本次艺术学院所有证明材料均采用电子版形式,请大家将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后上传,每个人一个压缩包(含证明材料+自评表),命名格式:年级+姓名+研究生(国奖/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到scaulw@scau.edu.cn

2019级、2020级材料截止时间109日。

2021级国家奖学金材料截止929日,学业奖学金材料截止至10月9日

等奖学金评选结果公布后,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导出材料交到学院310

其他填写事宜请认真阅读附件。

 

                                           艺术学院党委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原通知附件.rar

附件2: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rar

附件3: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老生).xls

附件4: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新生).xls

附件5: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1修订稿).pdf

附件6:《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学生资助工作、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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