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林威发布时间:2021-11-10浏览次数:3099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华南农办[2018]119号)文件的要求,我校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到期结题,现将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与说明

1、项目结题

(1)项目结题时,项目主持人必须认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附件2),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①附件1、附件2;②务必附上成果支撑材料,如论文(已经发表的要附上封面、目录、正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实物照片、过程照片、设计图纸、软件光碟、使用说明等。

2)创业实践类项目提交结题资料,包含附件12及项目整体实践成果支撑材料(项目所获风险投资意向、项目市场盈利情况、财务情况、注册成立公司相关证书、专利及创业竞赛获奖等),实践项目验收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

3)各单位应组织评审小组对学生项目结题情况、项目成果等进行认真评审并填写相关意见,其中评优指标按照不高于立项项目数的20%。同时,整理汇总附件2,及《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

2、项目延迟结题

项目研究工作无法如期完成,项目主持人必须详细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迟结题申请表》(附件4)及项目研究情况汇报材料,在系统向创新创业学院报备,纸质版由各单位自行存档以备检查。

备注:延迟结题时间一般为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

3、项目终止

经多方努力无法取得预期结果,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项目的,应上交以下材料:①《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报告》(附件5);②项目总结(3000字以上,对项目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结论等进行汇报),纸质版由各单位自行存档以备检查。

二、材料提交

1、艺术学院提交纸质版资料为:

附件2、附件3一式一份,打印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启林北研究生工作室。

2、艺术学院提交电子版资料为:

①附件2、附件3

所有文件汇总压缩命名“艺术学院+2021年项目结题材料”,邮件标题命名相同,整理好后将材料发至scauartpg@163.com

3、提交时间

配合学校工作量核算,我院将20211116日中午12:30于艺术学院501进行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于20211117日前提交启林北研究生工作室。(1121日前需上报教育厅,请准时提交。)

三、其他说明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华南农办[2018]119号)文件的要求组织结题工作。

2延迟项目的指导教师及主持人学生原则上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及不提交创新创业项目任何进展材料的指导教师及主持人学生两年内不能申报此项目,学院下一年度项目分配指标将适度扣减。

3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结题项目学生可记创新学分: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之主持人分别计3321个创新学分,参加者分别计2210.5 (可按课外创新学分实施细则取高计算,不重复记)

4、此次结题验收包括2019年延期结题项目,此类项目如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将终止项目资格。

5本通知所涉及的附件表格均可在学校主页、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http://202.116.162.21/index.aspx)下载。

6、建议已获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队伍以及有意愿申报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同学参与旁听。

四、联系人

  威(艺术学院):020-85281046

林钻辉(创新创业学院):13725492904


关于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附件材料.zip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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