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我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艺术学院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1-2022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三、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xgxt.scau.edu.cn/zhcp
四、测评时间范围
2022年3月25日-2021年4月13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年级严格按照《细则》(见附件1)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评实施办法、评定程序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简捷高效、科学务实地进行。评选中应大力总结、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二)各年级需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并组织相关学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跟学院反馈,妥善解决。为了系统安全,确保学生信息不泄露,班主任账号需做好妥善管理,如需学生干部参与协助,请老师本人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在老师的监督下操作。
(三)请各同学对照综合测评文件准备好相关加减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传格式一般为jpg、png图片格式,特殊情况可以上传pdf或者word,材料要以对应的加分内容对应命名,以方便审核。如本人还未回校,证明材料未带在身边,可参考附件1,手写证明承诺书,若有弄虚作假,则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第十四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六、工作安排
(一)测评流程与安排:
学院发布综合测评任务(学院党委副书记)——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学生互评——学生自评——学生提交自评和互评(要完成互评才能提交自评)——班主任上传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计算学生自评分数——班级审核——年级审核——年级辅导员导入参评学生平均绩点——学院审批——学校审阅——学生申报奖项——辅导员审核——确定奖项——结果公示。
3月21-22日(副书记):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
3月28日-3月31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4月1日-4月3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4月4日-4月5日(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4月6日-4月10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及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4月11日-4月13日(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4月15 -17日(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
4月18 -22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
4月23-26日(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4月26-29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
4月30日:评优结果提交至学校;
5月5日-7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
七、相关说明
1.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是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对班内每位学生打分后的平均分,注意,一定要全班所有同学都提交了自评才能导入,班主任登录http://xgxt.scau.edu.cn/zhcp,点击“综合测评管理”——“分数导入”,下载模板填写,注意格式以及名字和学号要准确,不要改变单元格格式,所有分数均以文本格式输入。
2.在加分项目填报中附件上传时,务必保证证明材料表头完整、清晰,且需对附件进行重命名,并在附件中用红色框线标记出个人姓名。
3. 请各位同学在提交前一定要核对加分项与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系统一经提交将无法进行修改。
艺术学院
2022年3月24日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