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二、评审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
(1)新生:9月16日(周五)前,提交6个附件材料(附件1中的国家奖学金原通知附件2、4、7;附件2中的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3;附件4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新生))、电子版证明材料;
(2)老生:9月16日(周五)前,提交5个附件材料(附件1中的国家奖学金原通知附件2、4;附件2中的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3;附件3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老生))、电子版证明材料;
注: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后续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用于审核,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务必自查文件一一核对清楚是否具备基本条件,并时刻留意学院通知补交证明材料。
2.学业奖学金:9月16日(周五)前,提交2个附件材料(附件2中的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3;附件3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老生)/附件4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新生))
注: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材料满足条件并获得名额者,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已提交国奖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要求国奖提交的材料中已包括学业奖学金的相关材料。
三、各年级指标
学业奖学金 | 20级 | 21级 | 22级 |
一等 | 12 | 14 | 32(其中含推免生20人) |
二等 | 29 | 35 | 19 |
三等 | 17 | 21 | 31 |
国家奖学金:20级与21级各一个指标(不包含新生国家奖学金,新生国奖由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到学校参评),按提交材料审核,各年级排名优先者获评。
四、工作要求
本次艺术学院所有证明材料均采用电子版形式,请大家将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后上传,每个人一个压缩包(含证明材料+自评表),命名格式:年级+姓名+研究生(国奖/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到scauart310@163.com。
材料截止时间9月16日。
等奖学金评选结果公布后,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导出材料交到学院310。
其他填写事宜请认真阅读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附件2: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zip
附件5: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1修订稿,新增2022级获奖比例).pdf
附件6: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1修订稿,新增2022级获奖比例).pdf
附件7:《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学生资助工作、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doc
艺术学院党委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