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就做好艺术学院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有关通知如下:
一、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一)提交书面入党申请
1. 落款日期统一填写为2022年9月3日,由各党支部负责接收,党支部在9月13日将入党申请书和《入党申请人汇总表》(附件1)提交到党务;
2. 9月3日前未满十八周岁的,暂不接受其入党申请。
(二)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进行首次淡话
1.各党支部在9月16日前完成对所有入党申请人的首次谈话;
2. 可安排党支部其他党员,成立小组协助开展;
3.深入了解入党动机、个人品格等,做好记录,做好保密。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完成时间2022.10.5)
1. 团员身份的入党申请人可在所在班级的团支部中进行推优(可采用等额选举方式进行),结果交由挂钩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接收;
2.群众身份的入党申请人需由两名党员推荐,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接收;
3. 党支部在10月5日晚19:00前向党务汇总《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2),交至党务邮箱:1822649750@qq.com
(四)学院党委审批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完成时间2022.10.10)
1.本科生:192名。22级每团支部3名共72名;21级每团支部4名共96名;20级+19级共24名,每个本科生支部另加3名,由党支部根据需要酌情分配。研究生:16名,由党支部根据需要酌情分配;
2.条件要求:
①一年内无挂科记录、无应重修未重修记录,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上学期绩点要求达到3.20及以上;
②未出现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
3.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主要由团支部择优推荐,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团员可参与团支部推优,群众需向党支部申请,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挂钩团支部未完成的名额可由党支部进行再分配,可分配给挂钩团支部或个人;
4. 党支部在10月10日晚19:00前向党务汇总《推荐为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3),交至党务邮箱:1822649750@qq.com
(六)学院党委确定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集中培训
1.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进行集中培训;
2.优秀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结业名单公示,颁发结业证书。
二、预备党员接收
(一)确定调查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本科生以及非定向研究生)可确定为调查对象:
1.需在2021年10月15日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学院官网公示为准);
2.经过一年及以上的培养教育,且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上学期绩点要求达到3.20及以上,但存在未重修完的课程的入党积极分子不予发展;
4.培养教育期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至今),要参加累计时间不少于40小时的志愿服务活动,其中校内志愿服务不少于20个小时。没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或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少于规定时数者不予发展;
5.在其他单位工作、学习期间,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但是没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证明材料的,需要重新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已经参与党校培训,但是没有相关结业证明材料的,需重新参与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后,方可申请发展入党;
6.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参与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测试,并主动配合党支部开展调查工作;
7.未出现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规的行为。
(二)党支部开展群众调查、组织谈话
1.党支部可根据党务提供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测试名单,组织开展,做好记录,做好保密工作;
2. 组织谈话需有党支部书记谈话流程;
3. 党支部面向挂钩班级,成立以班级入党联系人为主要成员的调查小组(2-3人),其中应至少有1名中共正式党员。开展群众调查并完成个人面谈,形成群众调查意见及小组评议意见(见附件7);
4. 调查群众应包括:
①调查对象所在班级的同学,调查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3;班级同学须涵盖同宿舍舍友,现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现班级党员,其余群众;
②调查对象所在学生组织的同学,调查人数不少于2人;学生组织同学须涵盖调查对象的上级、同级;
③调查对象所在年级辅导员或所在学生组织指导老师;
④党员调查小组根据调查情况形成群众调查意见(填入党员档案),群众调查意见应更加侧重考虑班级学生干部、年级辅导员、学生组织指导老师的意见。
5. 调查小组与调查对象进行面谈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家庭政治历史,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记录个人面谈情况。
(三)确定推荐发展对象(完成时间2022.10.5)
1.根据群众调查和组织谈话情况,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确定推荐发展对象名单,于10月5日晚19:00前提交《推荐为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4),交至党务邮箱:1813559859@qq.com
2.经考察后,对于暂时不能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派专人向该入党积极分子反馈,指出其仍需改进的地方,做好帮扶引导工作,鼓励其进步。在其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后,适时将其发展为预备党员。
(四)学院党委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发展党员政治审查、集中培训
1.党员发展对象单位按要求填写《发展党员政审外调函》,发至其父母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每个发展对象需要调查其父母两个人(特殊情况可以调查其他亲属);
2.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进行集中培训;
3.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结业名单公示,颁发结业证书。
(六)撰写党员材料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发展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入党材料。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党课结业证书复印件、《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
2.所有材料需严格审查是否填写完整。建立党员档案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有关党员材料撰写规范届时有相关说明)。
(七)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基本程序
1.书记介绍会议背景,报告会议人数及会议是否有效;
2. 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 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 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5.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6.宣读投票结果;
7.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八)学院党委派人进行谈话
党委审批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谈话相关安排届时会另行通知)。
(九)党委会讨论审批接收中共预备党员
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批准后,下达《中共预备党员通知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党员本人。
三、预备党员转正
(一)预备党员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本人应提前两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要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要求如下:
1. 在预备期内认真学习党章和政治理论,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严守党的秘密,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未出现违法、违纪和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2. 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党性锻炼活动,积极参与支部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支部任务和工作(超过3次及以上不参加支部生活会或故意不完成支部工作和任务的预备党员,应延长预备期的考察);
3. 入党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预备期满时应有明显的改进;
4. 预备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4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其中校内服务不得少于20小时。
(二)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成立党员调查小组,对申请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进行群众调查,了解其在预备期内对党的认识,学习、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学风督导情况,“六个一”工程实施情况,参加支部生活的情况,对在入党时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的改进情况,并形成群众调查意见。
(三)预备党员跟踪考察
挂钩培养考察人完成对预备党员的跟踪考察,完善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放入党员档案),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的撰写规范详见相关说明。
(四)支委会讨论和审查
党员调查小组、培养考察人向支委会汇报预备党员群众调查、培养考察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形成党小组评议意见(见附件8),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对延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列出书面培养规划,继续考察,加大培养力度,使其尽快成熟。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以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五)支部大会讨论是否通过中共预备党员转正决议的基本程序
1.书记介绍会议背景,报告会议人数及会议是否有效;
2. 申请转正的中共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并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
3. 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 与会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5.宣读投票结果;
6.会后及时整理材料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六)党支部完善并提交预备党员转正相关材料,将转正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
11月20日晚19:00前各党支部收齐转正党员相关资料,并将《转正党员信息登记表》(附件5)发至党务。
转正相关资料:预备党员考察表、“六个一”工程、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等。
(七)党委会讨论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名单,下达《中共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党员本人。
四、上述事项如有调整,以最后通知为准
联系人:1. 朱嘉慧 邮箱:1822649750@qq.com
2. 景 欣 邮箱:1813559859@qq.com
附件:
1. 入党申请人汇总表
2.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3. 推荐为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4. 推荐为发展对象汇总表
5. 转正党员信息登记表
6. 积极分子调查参考问题
7. 关于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的群众调查意见及小组评议意见表
8. 关于中共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群众调查意见及小组评议意见表
9. 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述职评分标准(参考)
10. 提交资料清单(填写模板)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党委信息中心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