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2-10-12浏览次数:1218

各位同学、老师: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高发状态,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校园学习、生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校地疫情防控政策,严守安全底线。

在校生应积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校园内出行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完成每一次核酸检测,如当天无法完成,第二天应及时补测,确保校园安全。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确有必要需离开校园的,应当提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临时出入校园”或者“学生离穗申请”申请审批手续,如实上报外出事由及具体去向,获批准后再外出。

暂未返校学生,应积极配合落实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按时完成核酸检测。返校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前向年级辅导员进行申请,完成核酸检测等相关工作要求,经批准后方能返校。

外宿学生,应及时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坚持“非必要不离穗”原则。返校前应提前通过网办大厅“临时出入校”栏目提交申请,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当日行程码,经批准后返校。

二、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社区安全。

  不得在宿舍给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及时处置无法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电烤箱等违禁违规电器。外出时应切断电源,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规避各类违规行为如下:

(一)禁止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

(二)禁止高空掷物,不得在窗台、阳台、走廊扶手或空调室外挂机上放置各类物品,以防坠落伤人。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以及放射性物品带进公寓,禁止将教学或活动类器材设施带入公寓,禁止在宿舍内做实验,大件物品进出公寓应履行登记手续。

(四)禁止在公寓区内生明火、煮食,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禁止燃烧各类杂物。

(五)在校期间,学生禁止使用包括在公寓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在公寓内乱拉乱接电线,盗用公共用电。

(六)学生公寓内的私拉电线行为包括,从房间内固定插座以外(含公共场所)引出线路或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本房间外。

三、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法则,保证交通安全。

  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室外安全地点,严禁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宿舍楼架空层、教学办公楼及架空层、住宅区等建筑内违规停放;严禁在人行道、草坪等禁停区域违规停放;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宿舍楼、办公室(实验室)、教学楼等室内场所充电。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头盔,减速慢行,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上路行驶。

 

各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利用班会等线上线下渠道,提醒学生遵守校园管理规定,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各位师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发事件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院上报,共同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艺术学院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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