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在校园公共区域的涂鸦管理,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学生必须填写《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涂鸦申请表》(附件1),并由所在的年级辅导员签字。
2、学生须携带《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涂鸦申请表》和涂鸦内容,交至艺术学院305辅导员办公室审核。
3、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向校党委宣传部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涂鸦。
4、未经审批同意擅自涂鸦者,一经确认,将按《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第十二条进行处理。
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