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体标兵”院内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院学工办发布时间:2023-04-08浏览次数:1147

各位同学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表彰先进,挖掘典型,激发学生文体活动兴趣,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体标兵”评选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我院“文体标兵”院内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

、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刻苦学习,积极创新,学习成绩优秀,能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四)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五)热心文体活动,原则上要求在省级及以上的重大体育竞赛或艺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评选方式及程序

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学校评选由现场答辩会(95%)和网络投票(5%)两部分组成,其中网络投票分值根据票数/学院人数确定,30%(含30%)以上100分,20%(含20%)-30%:80分,10%(含10%)-20%:60分,10%以下40分。

按照学院评选及推荐、学校遴选、投票、现场答辩、公示获奖名单五个程序进行。

(一)学院评选及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到各学院处,学院审核推荐1-2名人选参加学校评选。

(二)遴选。学校组织评委遴选出进入投票和终审答辩环节的选手。

(三)投票。组织全校学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四)现场答辩。学校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现场答辩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获奖名单。根据投票、现场答辩汇总成绩排名,拟定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材料报送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4月11日(周)下午17:00前电子版《华南农业大学“文体标兵”学生申请表》(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文体标兵”个人事迹》(附件2)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专业班级+学生姓名+文体标兵申报材料命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395304766@qq.com

华南农业大学“文体标兵”学生申请表.docx

华南农业大学“文体标兵”个人事迹.docx

 

艺术学院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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