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3-09-08浏览次数:2592

各研究生班: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二、评审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

(1)新生:9月15日(周五)前,提交6个附件材料(附件1中的国家奖学金原通知附件2、4、7;附件2中的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3;附件4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新生))、电子版证明材料;

(2)老生:9月15日(周五)前,提交5个附件材料(附件1中的国家奖学金原通知附件2、4;附件2中的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3;附件3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老生))、电子版证明材料;

注: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后续将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用于审核,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务必自查文件一一核对清楚是否具备基本条件,并时刻留意学院通知补交证明材料。

2.学业奖学金:9月15日(周五)前,提交2个附件材料(附件2中的学业奖学金原通知附件1、3;附件3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老生)/附件4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新生))

注: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材料满足条件并获得名额者,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已提交国奖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要求国奖提交的材料中已包括学业奖学金的相关材料。

三、各年级指标

学业奖学金

21级

22级

23级

一等

14

16

45(其中含推免生33人)

二等

35

25

18

三等

21

41

30

 国家奖学金:2021级与2022级各一个指标(不包含新生国家奖学金,新生国奖由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到学校参评,具体条件可留意年级群通知),按提交材料审核,各年级排名优先者获评。

四、工作要求

本次艺术学院所有证明材料均采用电子版形式,请大家将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后上传,每个人一个压缩包(含证明材料+自评表),命名格式:年级+姓名+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到scauartpg@163.com。

材料截止时间:9月15日

等奖学金评选结果公布后,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导出材料交到学院310。

其他填写事宜请认真阅读附件。

 

                                                            艺术学院

2021年9月8日 

附件1: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附件2: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附件3: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老生).xls

附件4: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自评表(新生).xls

附件5: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3发布稿).pdf

附件6:艺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2023发布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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