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各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华南农办[2018]119号)(下称《办法》)文件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与说明
1、成果提交和结题填报
(1)根据《办法》规定,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并附上研究记录等相关材料和研究成果、实物等,由学校或学院组织专家对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标准详见《办法》第十三条。不符合结题验收标准的项目不予结题。
(2)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答辩工作由各学院、单位自行组织,创业实践项目验收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项目结题时,项目主持人必须认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公开发表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统计表》(附件2),同时向所在学院、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①附件1、附件2;
②成果支撑材料,如论文(已经发表的要附上封面、目录、正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实物照片、过程照片、设计图纸、软件光碟、使用说明等。
③创业实践项目除①②外,还须提交项目整体实践成果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发展历程大事记、项目所获风险投资意向、项目运行情况报告、注册成立公司相关证书、专利及创业竞赛获奖、项目结题答辩演示PPT等)。
(3)各单位应组织评审小组对学生项目结题情况、项目成果等进行认真评审并填写相关意见,其中评优指标按照不高于立项项目数的20%。同时,整理汇总附件2,及《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
成果提交路径:项目成果管理-提交成果,点击“新增”;结题填报路径:结题管理-填报结题,点击“填报”。
提交成果时应上传证明其真实性的材料;填报结题时应如实填写,如有必要,应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佐证材料上传。
注:未提交成果不能填报结题。
2、项目延迟结题
项目无法如期完成,项目负责人需在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路径:项目异动管理-项目延期结题),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迟结题申请表》(附件4),提交到所在学院。
学院管理员在系统中完成延期申请审批,并把加盖公章的延期结题申请表的扫描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由各单位自行存档以备检查。
备注:延迟结题时间为半年,并须在2024年度大创中期检查工作期间(2024年5-6月)结题,否则将终止项目。
3、项目终止
经多方努力无法取得预期结果,需要终止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提交申请(路径:项目异动管理-项目终止申请),附件上传该项目的项目总结(3000字以上,对项目开展情况及项目结论等进行汇报),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报告》(附件5)提交到所在学院。
学院管理员在系统中完成终止申请审批,并把加盖公章的延期结题申请表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由各单位自行存档以备检查。
二、材料提交
1、纸质版资料
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专利、作品等(如有) 在答辩时打印两份即可
2、电子版资料
①附件2、附件3。
3、提交时间
请各同学于2023年11月17日前完成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答辩时间会在群里另行通知)纸质版材料在答辩时打印两份即可;创业实践项目的验收通知和材料提交要求在管理群中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华南农办[2018]119号)文件的要求组织结题工作。
2、延迟项目的指导教师及主持人学生原则上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项目所在系下一年立项指标将进行相应减少。终止及不提交创新创业项目任何进展材料的指导教师及主持人学生两年内不能申报此项目,学院下一年度项目立项指标将适度扣减。
3、此次结题验收包括2021年延期结题项目,此类项目如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将终止项目资格。
4、本通知所涉及的附件表格均可在学校主页、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智能管理系统(https://cxcygl.scau.edu.cn)下载。
5、建议已获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队伍以及有意愿申报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同学参与旁听。
6、有任何疑问请在在立项群里询问。
联系人:
林老师 020-85281046
艺术学院310
附件:1-9
艺术学院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