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的自强精神,大力弘扬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宝贵精神和优秀品质,在我校学生中树立励志成才的优秀榜样,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23年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现将院内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自强之星”、“自强之星提名”两项奖项,其中“自强之星”3名,“自强之星提名”3名。在评选基础上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示范作用。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1.材料收集。填写《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
2.现场答辩。学院于11月21日组织开展评审答辩会,进行评选。每名候选人用PPT展示个人先进事迹(时长不超过5分钟)。
3.结果公示。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材料审核及现场答辩情况,拟定获奖名单。
五、材料报送
1、填写《华南农业大学“自强之星”学生申请表》(附件1);
2、填写《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
3、附1张个人近期生活照片。
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姓名“自强之星”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ysxyjzd@163.com(11月17日中午12点前)。
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docx
艺术学院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