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学生竞赛奖励申报的通知》,经学生自主申请、艺术学院审核,现将艺术学院所负责审核竞赛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向艺术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要求有具体事实根据,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请拟奖励名单中的同学于3月19日至3月22日下午14:30-17:30前将奖状复印件交至艺术学院310办公室备案,并在新打印的领款表进行核对签名,逾期未签名者视为放弃奖励。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3月17日
联系人:林老师 020-84281046
附件:2023年度学生竞赛获奖项目统计表(艺术学院审核)
附件:2023年度学生竞赛获奖项目统计表(艺术学院审核).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