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625

各学生班: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通知:

一、 遵守课堂教学纪律。学生应提前到达教室,不迟到、不早退,迟到学生应经任课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课堂上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必须事先请假,不得擅自以工作、开会、参加活动等理由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

二、 学生进入教室,应着装整洁、得体、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睡衣、超短裙、吊带衫、低胸服装等进入教室。不得携带早点、零食等进入教室,未经教师同意,不得在课堂上随意走动和擅自出入。严禁在课堂上睡觉、吸烟、吃东西、聊天、嬉戏喧哗,不得有亲昵、不雅行为。

三、 上课期间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看与授课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等资料,不得做其他课程作业或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上课时应关闭手机等通信及娱乐设备,或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未经任课教师许可,不得使用音频视频等电子产品。

四、 学生应尊重教师,回答问题时应起立。上课过程中,不得随意打断教师的讲授,有问题或申请发言时应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

五、 学生应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遵守社会公德,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不准在教学场所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杂物废品,不准在门窗、桌椅及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自觉爱护教室各类设备设施,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 学生对教师授课情况有意见,可以在课后与教师进行沟通,或通过正常渠道,如向学院、本科生院等相关部门反映,不得讽刺、起哄、指责和谩骂教师。

七、 对于长期缺勤或旷课的学生,学院将依据《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3 版),旷课将扣综测0.25/次。无故迟到早退,将扣综测0.05/次。违反校纪校规的,将依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2023版)进行处理。

 

即日起请各年级同学按时上课学习,做到守时守纪,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院将公示各年级考勤抽查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起一周内联系年级辅导员说明情况。

 

                                

     

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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