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05-08浏览次数:10

各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研究生,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立志成才,我校将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华南农业大学2024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20245-6月。

三、评选条件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6〕23号)(附件2)评选条件的二(四)第2条第(1)、(2)、(3)项进行评选,即在符合基本评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读学制期限内,每年获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之一。

2)在读学制期限内,非新生年级,曾获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

3)在读学制期限内,曾获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者,且每年获得校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注:如以省级以上竞赛奖励申请,竞赛类别应在《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华南农办〔2022〕38号)所列名录范围内;校“优秀研究生干部”指校“优秀学生骨干”、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研究生毕业生请提供以下材料:

1)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学院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2)个人成绩单(加盖学生成绩专用公章)、获奖证明等各项相关材料纸质版;

3)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拟获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

4)个人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学院+姓名命名),《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6)电子版(学院+姓名命名)。

(二)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学校评审、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提交校奖助学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发文。

五、奖励办法

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艺术学院请有意愿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于5月13日前将申请材料发到scauart310@163.com,命名“某某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0-85281046

 

附件:

1.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通知原文

2.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

3.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

4.华南农业大学2024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拟获奖名单汇总表

5.华南农业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

6.华南农业大学2024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

附件1-6下载.zip

附件1-6.rar

 

艺术学院

        2024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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