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学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020-85285593)
联系地址:艺术学院305办公室
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公示.pdf
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