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4-11-13浏览次数:10

各年级、各学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老师(020-85285593

联系地址艺术学院305办公室


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公示.pdf

 

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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