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艺术学院各党支部研究决定,确定沈妍(等)51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1日共5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1046
联系邮箱:YSXYDWXXZX@163.com
联系地址:艺术院楼310室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经艺术学院各党支部研究决定,确定沈妍(等)51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1日共5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学院党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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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