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妍(等)51位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5-03-28浏览次数:586

     经艺术学院各党支部研究决定,确定沈妍(等)51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1日共5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1046

    联系邮箱:YSXYDWXXZX@163.com

    联系地址:艺术院楼310室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Copyright 2022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艺术院大楼

管理登录    备案编号:粤ICP备050088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