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各同学:
为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尽早接触社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下称“大创”)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项目执行时间为1.5年。获得立项的项目须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及“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
(一)创新训练项目
该类项目要求本科生团队(4—6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强调从科研基本功入手对学生进行实际培训和锻炼,培养学生的科研基本素质。创新训练项目内容包括自主性学习、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与材料、实施实验、数据分析处理、撰写总结报告、成员分工等。
(二)创业训练项目
该类项目要求本科生团队(4—6人)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强调从商业基本素质入手对学生进行实际培训和锻炼,培养学生的经营管理基本技能,积累创业经验。创业训练项目内容包括自主性学习、商业计划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方案、计划参加的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计划)、成员分工等。
(三)创业实践项目
该类项目要求学生团队(4—8人)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或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成果为基础,自主寻求商机和整合资源,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强调促进学生与市场需求接轨,进行产品经营技能训练,锻炼学生面对复杂市场变化的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技能,培养创新创业意识,锻炼创业实践能力。创业实践项目内容包括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等内容的项目概述、商业计划书编制、市场分析、商业模式设计、融资计划、企业经营管理等。
二、项目数量和资助额度
(一)项目数量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预计立项600项,其中预计国家级项目90项,省级项目200项,校级项目310项。为扩大项目培育的覆盖面,鼓励各学院自行配套支持一定数量的项目进行立项。具体立项名单及资助方案将依据学校最终公示结果执行。
(二)资助金额
1.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校级0.1万元;省级0.5万元;国家级1万元。
2.创业实践项目:校级0.5万元;省级2万元;国家级5万元。
3.最终资助金额以学校下拨经费后核准。
三、项目申报要求及评审标准
每个学生每年度只能申报或参加一个项目,往年没有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和成员不能进行新项目的申报。为了组成可延续的研究梯队,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应至少有1名一年级学生参与。项目申报内容不得与同期或往年项目重复或雷同。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 人,其中 1 人须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度指导的项目不超过两项。项目管理参照《华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由学生申报,项目所在学院组织评审,提交至学校评审通过后发布。
创业实践项目与本年度的“创客杯”创新创业大赛挂钩,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须先参加“创客杯”大赛。具体申报方式与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申报程序
大创系统地址:https://cxcygl.scau.edu.cn/pt。用户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需校园网或VPN)。新用户的账号为:工号/学号;初始密码为:工号/学号@Scau2 (S为大写)。如忘记密码,请在咨询群联系学院管理员。以下为申报程序:
(一)学生申报(3月30日—4月30日)
学生申报项目可以通过直接申报、学生发布选题和选择教师选题3种方式进行申报。
1、直接申报:适用申报人已有明确选题、已经组建团队且确定了指导老师的项目。
2、学生发布选题:适用申报人已有明确选题且已确定指导老师,但未组建团队的项目。学生通过发布选题,由其他感兴趣的学生选择,确定项目团队后进行申报。
3、学生选择教师选题:适用于由教师提供选题、由学生选择的项目。教师选择学生、确定项目团队后进行项目申报。
注:通过选题申报的项目,须确定选题后再进入项目正式申报流程。
以上3种申报方式,均需由项目主持人填报,选择所在学院,提交指导老师审核(具体操作指南见《学生操作手册》),指导老师审核完成后提交学院审核。
【特别提醒】:学生申报和指导老师审核的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学生不能申报,指导老师不能审核,无法进入学院评审阶段。详细操作可见附件7。
(二)学院评审(5月1日—5月31日)
请于评审答辩现场准备好ppt、相关材料,申报书现场进行提交。
(三)学校复审(6月1日—6月15日)
(四)公示(时间待定)
五、材料提交
1、纸质版材料:创新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完成后,在系统导出申报书。提交时间:答辩时现场提交。(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咨询群通知)
六、特别说明
1、为了确保项目遴选的公平公正,各学院评审专家在项目立项遴选时应采取回避制度,对于指导了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评审专家应实行回避,不参与所指导项目所在场次的遴选评审。
2、指导教师信息可以加页,项目申报书所有的指导教师必须填全信息。项目指导教师能够给与学生充分的指导和帮助,在指导学生立项时,一定要求项目组充分论证,明确项目技术指标和结题成果。学校为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一次性计算教学工作量,具体参考人事处职称评审有关条例。所指导的项目如终止,两年内不得担任新项目的指导老师;若指导老师所指导的项目延期,今年不允许担任新项目的指导老师。同时,近两年延期项目第一指导老师所在系将扣除相应立项指标(近两年延期项目所在系含服装系、视传系、传媒系)。
3、各学院须将评审结果公示。
4、每个学生每年只能主持一个项目,之前没有结题的项目成员不能进行新项目的申报,项目成员的组成应有年级梯度,主要由大一至大三的学生组成。项目申报内容不得与同期或往年项目雷同,学生不得以项目作为毕业设计并自行推迟项目进度,否则视为学术不端且不予结项。
5、请注意申报书的格式美观、整洁,填写申报前要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方可实现文本、文字的编辑和格式调整、换行等功能。
6、除创业实践项目外,所有项目原始材料由各学院、各单位负责保存。
请有意向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的同学,扫描加群:
联系人:林老师(艺术学院) 020-85281046
艺术学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