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5-04-16浏览次数:12


各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拟表彰先进教工党支部2个,本科生党支部2个,研究生党支部1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从全院教工(含离退休教工)和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拟表彰教工优秀共产党员6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10名。临时党组织关系在校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院党委组织委员、党支部委员支部书记除外)、组织员辅导员、党委信息中心学生骨干党务助理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其中,表彰教工党务工作者4名、学生党支部委员4名、党委信息中心学生骨干党务助理2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从现任党支部书记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教工党支部书记2名学生党支部书记3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近2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截至2025630日,任现职1年以上且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支部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先进党支部的推荐工作。党支部按照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进行自评(或自荐),在此基础上,学院党委结合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确定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按照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进行自评(或自荐)。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各党支部党委信息中心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进行自评(或自荐)每支部推荐人数不得超过1名,党委信息中心学生骨干及党务助理由学院组织员统筹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工作。党支部按照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组织党员进行自评(自荐),每支部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名。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办法

院党委对拟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五、表彰方式

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先进党支部奖励800/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奖励50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教)奖励50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学生)奖励200/人;优秀共产党员(教工)奖励300/人,优秀共产党员(学生)奖励100/人。

在学院受表彰的各类优秀集体和个人中,择优向学校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六、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表格2025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请各支部202542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XYDWXXZX@163.com

联系人:刘志鹏83221046


附件:2025年“七一”表彰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5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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