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农党发〔2023〕40号)精神及《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经学生本人自主申报、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学院交叉审核、学校及上级部门认定,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21日-5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联系年级辅导员,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5285593
联系老师:王老师
联系地址:艺术学院305室
附件: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pdf
艺术学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