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院学工办发布时间:2025-10-13浏览次数:20

一、学院简介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自1996年成立以来,现有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表演、表演、广播电视编导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特色本科专业1个,有设计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点1个,以及戏剧与影视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等专业型硕士学位点2个,是国内艺术学科专业较为齐全的学院之一。学院坚持导师工作室、学生创新工作室、实验室和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的“三室一地”实践育人模式,2012年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广东省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创新试验区”,2020年动画专业被评为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2021年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被评为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2022年动画专业被评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现有本科生2972人,研究生330人。

二、招生目录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初试科目

复试内容

戏剧与影视

(135400)

(专业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12|影视基础

④870|影视创作


(01)艺术编导

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02)新媒体艺术

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设计(135700)

(专业型)



(01)服装与服饰设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10|设计基础

④968|专业设计(三小时)

综合素质面试及做图,各方向设计快题。

(02)环境设计

综合素质面试及做图,各方向设计快题。

(03)产品设计

综合素质面试及做图,各方向设计快题。

(04)视觉传达设计

综合素质面试及做图,各方向设计快题。

设计学(140300)

(学术型)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0|设计基础

④979|命题设计(三小时)

综合素质面试及做图,各方向设计快题。

(注:最新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及复试内容,以我校官网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奖助学金体系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奖助学金(不含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等多家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此类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第6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执行。)

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标准如下表,参评条件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学校将从激励学生创先争优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网站相关通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等级

金额(元/年)

比例

金额(元/月)

一等

10000

20%

600(一年发放10个月)

二等

6000

30%

三等

3000

50%

2.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资助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助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3.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参评当年文件为准。

4.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助研补助由导师发放,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学位硕士不低于200元/月,人文社科类学术学位硕士不低于100元/月,专业学位硕士补助标准由导师自定。

5.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遇国家2026年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录取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scau.edu.cn),我校会将各类有关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5.住宿。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全日制定向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对方单位期间的住宿政策见附件1《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助学金及住宿政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将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7.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院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

艺术学院招生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7006

联系邮箱:543966476@qq.com

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人:张老师 秦老师 潘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学校招生主页:

http://www.scau.edu.cn/yzb

艺术学院官网:

https://art.s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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