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子萱(等)同志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6-03-31浏览次数:1485

经艺术学院各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拟于近期讨论确定周子萱(等)6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4日共5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1046

联系邮箱:YSXYDWXXZX@163.com

联系地址:艺术学院院楼310室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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