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49号)、《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0〕39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确定艺术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拟公示名单。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的形式向艺术学院奖助贷工作服务队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0-85285593
邮箱:ysxyjzd@163.com
附件:
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公示.xlsx
艺术学院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