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院学工办发布时间:2026-09-16浏览次数:124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5—2026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

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的重要基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测评工作。

(二)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办法》(见附件1)及相关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优过程中,要积极挖掘和宣传优秀学生典型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各班级要认真学习综合测评系统操作视频及操作手册。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年级辅导员反馈。

(四)各专业综合测评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原艺术学院所属相关专业按照《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执行;

2.建筑学专业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执行;

3.工业设计专业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执行。

五、工作安排

(一)综合测评安排

9月14日—16日(学院):

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环节时间节点并发布测评任务。

9月20日—21日(学生):

学生登录综合测评系统完成自评、互评,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9月22日—23日(班主任):

开展班级评议,完成班级审核。

9月24日—10月7日(年级辅导员):

审核各年级学生综合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核算学生综合测评总分。测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副书记审批。

10月8日—9日(学院):

审批学院综合测评结果,无异议后提交学校。

(二)评优安排

10月10日—12日(学生):

学生预申报奖学金。存在《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的学生,不得申请相关奖项。

10月12日—16日(年级辅导员、学院):

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并按要求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10月17日—20日(学校):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复核后,报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10月21日—27日(学校):

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六、相关说明

(一)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为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对班内每位学生评分后的平均分。需注意,全班所有学生均完成自评后方可导入相关分数。

班主任登录综合测评系统(https://xgxt.scau.edu.cn/zhcp),点击“综合测评管理”—“分数导入”,下载相应模板并按要求填写。请确保姓名、学号等信息准确,不得改变原有单元格格式,所有分数均以文本格式输入。

(二)智育基础分为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学年平均绩点。学院将相关数据发给学生核对后统一导入,请学生认真核对,确保学号、绩点等信息准确无误。

(三)填报加分项目并上传附件时,务必保证证明材料表头完整、内容清晰。附件需按要求重命名,并在证明材料中用红色框线标出本人姓名。

(四)请各位同学在提交前认真核对加分项目及证明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请务必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五)申请先进班集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片,可在学生申报综合测评奖项期间通过评优系统进行填报。

联系电话:020-85285593

联系人:张老师



湾区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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