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毕业生党员党籍材料问题处理的公告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6-10-09浏览次数:39


各往届毕业生党员:

为规范处理往届毕业生党员党籍材料中存在的问题,方便相关单位及个人办理情况说明、材料核查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情形

本公告适用于已毕业的党员校友,其党籍材料存在缺失、信息有误、材料不全等问题,需要由学院党委核查并出具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的情形。

二、办理流程

1.出函说明:由本人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盖章后的正式函件,在函件中详细说明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并附上存在问题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或邮寄至学院。函件抬头为:中共华南农业大学湾区设计与艺术学院委员会。

(毕业生党籍材料一般在毕业当年随本人人事档案转出,学院一般不做留存,因此需提供存在问题材料的扫描件,以便学院对照核查。)

2.核查与出具初稿:学院对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后,出具情况说明或证明初稿,发回给出函单位或个人进行核查确认。如发现问题材料的具体情况需进一步核实,学院将与党员本人联系确认。

3.盖章反馈:经核查确认无问题后,学院对证明文件进行盖章,并将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如需纸质版,请提供邮寄信息,学院将按此办理邮寄(无特殊邮寄要求的,一般顺丰到付)。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1046

电子邮箱:liuzhipeng@scau.edu.cn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湾区设计与艺术学院310室

处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寒暑假除外),请在相应时间来电或来函】

四、温馨提示

1.办理本业务如由单位党务工作负责人员与学院党委沟通,请同时提供党员本人的沟通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与党员本人联系,核实存在问题材料的具体情况。

2.电子邮箱来信请注明党员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年份、入党时间及具体事由,便于学院登记核查。

3.高校二级学院党委下设各党支部均不设公章,凡需支部盖章的,均由学院党委代章。

4.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请电话沟通。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湾区设计与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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