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院学工办发布时间:2026-09-30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有关要求,现就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1.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

2.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3.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在校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在校生,要求2025—2026学年考试、考查科目均无不及格成绩。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生(含预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

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参加评审。

三、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全院共16个名额,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一次性发放。各年级具体名额分配待综合测评结果确认后公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院共63个名额,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年,一次性发放。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5。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500—5000元/人/年,按相关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公布。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1.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3)电子版;

(2)导入模板中所填个人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3)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及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具体格式参见附件4。事迹材料及照片请单独整理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年级+姓名”。

2.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10月4日20:00前,将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年级+班级+国奖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1303065970@qq.com。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需提交的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附件6)电子版。

2.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10月9日20:00前,将申请材料打包,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年级+班级+国励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1303065970@qq.com。

(三)国家助学金

1.申请对象及时间

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及以上等级的学生,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退役士兵学生,可按规定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

学院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9日20:00。

2.需提交的材料

《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附件7)电子版。

3.材料提交要求

请于10月9日20:00前,将申请材料打包,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年级+班级+国助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1303065970@qq.com。

六、工作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认真阅读《办法》及相关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相关纸质材料的提交要求请留意后续通知。

2.学院成立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骨干等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本次评审工作。



湾区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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