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优化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现面向全院师生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全院师生仔细阅读评选办法,并将相关意见汇总填写在《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5年5月7日12:00前将附件2发送至邮箱:395304766@qq.com,如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王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5593、020-85281046
附件1:《艺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细则》(试行).docx
艺术学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