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我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学子典范,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第十一届“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8个标兵奖,分别是学院“艺术之星(分本科生、研究生)”“社区党员之星(分本科生、研究生)”“自强之星”“道德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创新创业之星”“研究生学术之星”。同时设立若干提名奖。
(2)集体奖:2个标兵奖,分别是“十佳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同时设立若干提名奖。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学生个人、班集体及宿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能力较强;
4.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已参评并获得过“模范引领计划”奖项标兵奖的个人和集体不可参加同类奖项的评选;
6.个人奖项不能同时申请,只能选择申报一个奖项。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
1.华农之星:爱党爱国爱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能力突出,学术科研表现优秀,曾获国家奖学金;综合能力突出,在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服务国家战略等方面表现突出。
2.社区党员之星: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和思政活动;热心服务社区同学,积极参与学生社区建设,表现突出。
3.自强之星: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志存高远,勇于克服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综合表现较好,乐于服务奉献,有突出的自强事迹和模范带动作用。
4.道德之星: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孝老爱亲,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5.文艺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文艺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文艺活动中成绩突出。
6.体育之星: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活动,在省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体测成绩优良。
7.创新创业之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8.研究生学术之星:具备良好的学术作风、崇尚学术道德,在华农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于所研究的领域内已经取得优异成果。
9.十佳班集体:思想建设好,班风学风优,班级荣誉感和凝聚力强,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全班同学遵纪守法,积极奉献,班主任爱岗敬业,认真指导班级工作。
10.星级文明宿舍:团结和谐、学习氛围好、卫生环境优良、严守安全纪律,在宿舍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流程
评选分校院两级进行,按照学院评选及推荐、事迹宣传、网络投票、现场答辩、结果公示、奖励表彰六个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3月23日中午12点前;
2.学院审核:3月23-25日;
3.学院答辩:3月27日(暂定),请提前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暂定为4分钟);
4.事迹宣传:3-4月;
5.网络投票:3-4月;
6.学校答辩:4月。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评选的同学于【3月23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395304766@qq.com。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个人奖项:请提交附件1、2电子版及个人近期生活照(2张),材料以“年级+姓名+“申请奖项名称”+申请表/事迹材料/生活照”的方式命名;
2.十佳班集体:请提交附件3、4电子版及班级近期集体合照(2张),材料以“年级+班级+“十佳班集体”+申请表/事迹材料/集体照”的方式命名;
3.星级文明宿舍:请提交附件5、6电子版及宿舍近期集体合照(2张),材料以“年级+班级+“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事迹材料/集体照”的方式命名。
艺术学院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