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络文化建设,提升学生短视频创作能力与网络传播素养,鼓励同学们用镜头讲好华农故事、艺术故事、青春故事,学院决定举办首届“艺映华农”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短视频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名称
首届“艺映华农”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短视频创作大赛
二、参赛对象
艺术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赛。可个人参赛,也可组队参赛。其他学院学生可作为团队成员参与,但不得担任负责人。
三、参赛形式
1.个人或团队均可参赛。
2.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3.每名学生本届赛事只能参与1件作品,不得同时参与第二件或多件作品。
4.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四、作品主题与赛道设置
作品围绕“艺映华农”主题开展创作。参赛者可结合校园生活实际,从以下赛道中择一参赛:
1.大美华农:记录校园四季风景与“紫荆校园”日常。
2.学在华农·学在艺院:聚焦学习与创作过程。
3.华农人物:讲述师生及校园人物故事。
4.校史精神与华农记忆:挖掘学校历史、校训精神和华农故事。
5.服务“百千万”与社会实践:呈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专业赋能等内容。
6.文化华农:展示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和学院特色。
7.招生宣传专项:介绍学校学院特色、专业亮点和校园生活。
8.网络文明与思政专项:围绕网络文明、诚信考试、心理健康、校园安全、反诈禁毒等主题进行创作。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代做、搬运他人作品。参赛者须签署原创与版权承诺,并对素材授权、内容合规等承担相应责任。
3.作品形式包括纪实纪录、剧情故事、创意短片、动画动效、访谈、Vlog、实验影像等。
4.技术要求如下:
(1)时长建议1—5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
(2)文件格式为MP4;
(3)画幅为横屏16:9或竖屏9:16;
(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5)画面清晰、声音清楚,不得含水印、台标、角标或商业标识;
(6)对白、旁白须配完整准确字幕。
六、报送材料
参赛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视频作品百度网盘链接;
2.报名表(附件1);
3.原创与版权承诺书(附件2)。
七、报送方式
1.邮件标题、网盘文件夹、报名表、视频文件统一命名为:艺映华农+赛道+年级专业+姓名(团队名)+作品名称。
2.参赛者须将视频文件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分享有效期设置为永久。
3.将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填写在邮件正文中。
4.报名表和原创与版权承诺书作为邮件附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投稿邮箱:sabrina_961@qq.com
八、赛程安排
本次比赛自2026年3月13日起正式启动。请参赛个人或团队于2026年4月3日前按要求完成作品创作,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对提交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初审,重点审核作品导向、版权合规、格式规范、分辨率、字幕、片头片尾信息等内容。对材料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其他需补正情形的作品,学院将一次性通知参赛者在规定时限内补交或修改完善;未按要求完成补交的,不纳入后续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初审的作品,将进入后续评审环节。学院将同步组织网络展播与互动投票,并开展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结果仅用于评定网络类奖项,不与专家奖项直接叠加计分。拟获奖名单确定后,将按程序进行公示。
九、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专家奖项和网络奖项两类。
(一)专家奖项
1.一等奖1项,奖金1500元/项;
2.二等奖2项,奖金1000元/项;
3.三等奖3项,奖金500元/项;
4.优秀奖6项,奖金300元/项。
(二)网络奖项
设网络人气奖5项,奖金300元/项。根据网络投票结果,在剔除异常票数后,按票数排名确定获奖作品。
(三)奖项说明
1.网络奖项与专家奖项独立评定,可叠加授予;
2.同一作品符合条件的,可同时获得专家奖项和网络奖项;
3.所有参赛作品将择优纳入学院作品库,并推荐参加校级及以上相关赛事。
十、咨询方式
为方便赛事咨询、材料答疑和后续通知,学院将同步建立大赛咨询微信群。请有意参赛的同学及时进群,并按要求将群昵称修改为“年级专业+姓名”。
赛事相关通知、材料补交提醒、资格审查结果等将通过微信群同步发布。微信群仅作为咨询和通知渠道,不作为正式报名渠道。作品报名及材料提交仍以指定邮箱报送为准。
微信群二维码:

十一、有关要求
1.在学院统一发布节点前,参赛者不得擅自公开发布参赛作品完整内容或主要片段;如需网络发布,由学院统一安排或授权发布。
2.严禁抄袭、代做、刷量、虚假授权、隐瞒AI生成等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参赛资格,并视情通报。
3.参赛即视为同意学院在校内宣传教育范围内对作品进行展映、展示、汇编及传播使用,学院在使用作品时保留作者署名权。
4.如对赛事组织或评审结果有异议,可按程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5.未尽事宜,由学院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
2026年3月13日

